陈美仪:粤港澳三地将迎来合作增长期******
中新网广州2月3日电 (孙秋霞)广东省民营企业家共同推动高质量发展誓师大会2日在广州民营科技园举办。与会代表、澳门中小型企业联合总商会常务副会长陈美仪认为,粤港澳三地在2023年将迎来经济、产业、贸易合作的增长期,港澳企业可以把握共同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一机遇。
在陈美仪看来,民营企业要持续高质量发展,在思维上就必须要在各领域、各方面配合政府发展政策,更好结合社会和市场,在实际营运时要不遗余力地创新,增强发展动力,推动技术研发创新,推动产权结构创新,推动管理制度创新等。
陈美仪进一步提到,广东是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高质量发展也离不开构建高水准对外开放窗口,澳门作为“中葡平台”及“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加強与广东的深入合作,将为广东企业、产品、成果开拓更广阔的市场,也为澳门民营企业的发展带来更多更强的力量,同时让高质量发展路途越走越宽阔。
2019年,陈美仪在珠海横琴创办了综合商业,集零售、餐饮、休闲旅游于一体。她说:“虽然这几年我们经历了困难时期,但是我们很有信心,2023年商场人流慢慢恢复,再加上广东正在推进高质量发展,对商家来说是一个机遇,很多商户已经在询问租场地的事情。”
在内地创业多年的陈美仪,感受到广东的营商环境正在逐步改善。她指出,刚到内地的时候办理业务需要跑不同的部门,现在政府已经提供了“一条龙”服务。广东还出台了很多支持港澳青年到广东创业的政策,正在一步步落实。
陈美仪表示,澳门市场太小,无论是政府、民企及居民都应积极与广东省不同省市的相关产业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有很多企业能够给澳门年轻人提供发展平台,年轻人要抓住机会”。(完)
深圳拟调整保障性住房体系 共有产权住房封闭流转******
新华社深圳1月18日电(记者赵瑞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司法局就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以及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日前联合发布四个征求意见稿。根据意见稿,深圳保障性住房体系将从此前的以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为主,调整为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并明确共有产权住房实行封闭流转制度。
四个征求意见稿分别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筹集主体和渠道、用地保障、建设标准、供应对象、申请条件、供应分配方式、租售价格标准、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规范。
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户籍居民轮候配租、面向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一线职工定向配租,租金约为市场价的30%;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各类人才租赁,租金不超过市场价的90%;共有产权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供应,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主要采用轮候配售方式,售价约为市场价的50%。
意见稿明确共有产权住房实行封闭流转制度。购房人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未满5年的,不得转让所持产权份额,由住房保障实施机构代表政府按照购买价格收购;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满5年的,可以向住房保障实施机构申请将所持产权份额转让给符合条件的对象,转让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通过市场参考价格规范转让行为。
意见稿还明确了接受赠与、继承、婚姻状况变化、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情况下共有产权住房的处置办法,确保一个家庭仅能持有一套政策性住房,且共有产权住房封闭流转。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